教會門口
他們在預備感恩節的詩歌
然後下一站就去基諾山找同伴的朋友小梅,諗住基諾山距離景洪的路程不遠,但我們竟去勻兩個巴士總站都話冇車?? 於是我地又上左一間的士,睇下仲有冇第三個巴士站,結果大家都雞同鴨講,就算叫小梅親自同司機講都冇用,我們曾一度考慮包車去,一輪講價都不能成交,後來小梅親自找到巴士司機,確定有車,我們便立即下車。我地似乎上車冇比錢,但架車只係郁左 五米 都唔夠,司機便老羞成怒地追出來問我地收返五蚊,有點兒發窮惡的感覺。
今日真係唔知點解坐親的士都「賴」野,無論如何,終於找到巴士上基諾山了。
車程個半小時,到達車站已是中午,小梅一早在車站等我們,她的家就在馬路下面,這裡就是我們今晚住的地方,她把她表弟的房讓給我們睡,所以裡面有許多周杰倫的海報,放低行李後,我們便先到附近走走。
小梅不停以「小李哥哥」和同伴相稱,我就知道,我是一個「外人」,他倆已認識十多年,從小梅做小女孩的時候,他們就已經認識,所以跟住行的地方都不過小梅以往生活的地方,例如中學、球場等,我估是同伴想知道這裡的改變? 不過沿路我相當關心看見的到底是「橡膠樹」還是「香蕉樹」(譯做國語便知)? 這時我發覺國語真的相當有趣,再次敲響我是否有再學國語的需要?
其實沿路看見的是「橡膠樹」,橡膠是基諾族居民的經濟來源之一。
回去吃午飯,這回又要見到一大碟虫蛹,小梅說他們基諾族像怪人,蜘蛛、虫都是他們的佳餚,救命……不過別人都是為招呼我們而大排筵席,怎樣都把東西吃飽,其實除了虫蛹外,其他都是久違了的鄉土風味。吃飽了,他們一班村民在研究彩票,他們對彩票的狂熱是在之前的地方不曾見到,我估了8-9-4 。
我們住的地方
基諾鄉村附近的街景,這裡其實比之前去的地方很整潔
迎新午飯,看到左上方的炸虫蛹嗎?
要用懶有文化的角度去估字謎,例如垂小頭是代表一個數字,然後要三個數字都估中,而且要中埋次序先贏。原來大陸的六合彩係咁有「文化」!
下午搭了一架不知從那裡來的車,載了我們去小梅工作的旅遊景點 – 基諾山寨,這裡應是個基諾族文化村的地方,隨著高度的漢化,很多基諾族的文化只能被放在這裡好好保存。我們首先以一段基諾族的太陽鼓表演作序幕,被迫喝了一杯酒,之後參觀不同的景點,由小梅作導遊介紹,她就是將到這裡做導賞的,現在和她綵排了。豈料看著一些展覽的途中,失驚無神跑來成堆穿上民族服裝的工作人員,迫我和小梅扮結婚儀式,又飲多一杯酒,之後仲被人……興奮過後,我們繼續參觀一些傳統基諾族的技術,如打鐵、紡紗、種茶等,最後看了他們的雜技表演。在這時,酒開始醉,今次幸好沒有作嘔作悶,但滿臉通紅,去到臨尾突然相當眼訓,抖左一陣,也是時候回程了。
到達基諾山寨
基諾人獨有的太陽鼓
睇下表演先......
突然被迫「結婚」
穿紅線,摸雞蛋,係咪代表要生的意思?
暫時變身做一陣基諾族人先
一行六人,我右邊是小梅的朋友小紅,再右邊就是小梅,下排女的就是小梅的妹妹,左邊就是她的丈夫,背後就是基諾人信奉的女神「阿膜腰北」
瀕臨失存的打鐵技術
噴火之雜技表演
爬長梯表演
看到這名女士的長耳朵嗎,原來這是基諾人的傳統,女人都喜歡把耳朵扯長,放上長長的耳環
是酒醉未醒嗎? 是太過驚慌嗎? 怎也估不到,一生人的首次車禍就在這裡發生,我跟小梅坐電單車回家,小梅做司機,相信離開山寨不過 一公里 ,落山的時候,對面線的電單車,突然趨前,似乎已經逆線行車,撞向我們的電單車,就把我們的電單車撞倒,我感覺我的腳趾尾痛了一痛,車就反了,壓著小梅,我就把車移走,她很痛,想哭又哭不出,但不見受傷的地方,而撞向我們的司機跑過來,他腳也脫皮流血,我慶幸我穿的鞋保護力強,否則我想像不到我的傷勢。驚魂稍定,連同伴也下山看看,我才感受到腳趾的痛楚,開始懂得驚慌。但由於附近已沒有車可截,無奈我被迫要再坐電單車回家,就算我不想也沒有用,這次是小梅的妹夫載我,原來先載我到醫院,我怎也想不到中午經過的地方,我竟然要進去。可是裡面的醫生沒有正式詢問我的病情,我見小梅嬲爆爆拿著藥便走,我於是一拐一拐地拐回家。
受苦的肢體
我的腳趾已經痛到我無法正常走路,找來小梅的母親幫我作初步的急救及散瘀,超痛!!!! 原來小梅的傷勢也不輕,她的頸和手都受傷,舉不起來,也有皮外傷,各有各痛,由於我和小梅都受傷了,餘下的時間那裡都不能去,我靜下來,感到很不甘心,是否餘下的日子都要像廢人般在這裡坐? 會不會我連香港也回不到?(事關當時真的舉步為艱)可惜我別無選擇,不禁遷怒於同伴身上,似乎我也應驗了他的「毒咒」,事關上一回他 和 太太去雲南便遇上大車禍差點死,估不到今次我也不例外,我真係覺得「好邪」……
夜晚,就跛著腳就過,無論行樓梯、行到房間、洗澡,都是受刑,要用手腳並用才可移動一步,晚上看著同伴寫給小梅的信,實在無法想像他愛少數民族的狂熱程度。今晚我好depress,十點幾就上床訓。
這時我想起一節聖經金句︰
「若 一 個 肢 體 受 苦 、 所 有 的 肢 體 就 一 同 受 苦 . 若 一 個 肢 體 得 榮 耀 、 所 有 的 肢 體 就 一 同 快 樂 。」林前12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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